化工装置的拆除具有拆除难度大、危险因素多等不利因素,一旦疏忽,极易发生以下事故。火灾、爆炸
化工装置清洗、置换不彻底,装置内残留有易燃易爆物质或装置现场的可(易)燃物未清理干净,拆除动火时有可能发生火灾、爆炸事故。
中 毒
装置现场或装置内的有毒有害物质未清理或未置换干净,个体防护用品未能有效穿戴,拆除过程中,有毒有害物质溅(溢)出,易造成人员中毒。
灼 烫
灼烫可能来自两个方面:一是装置内残留的酸、碱等腐蚀性化学物质;二是在清洗装置过程中,大部分装置的清洗都要使用蒸汽,在使用蒸汽时操作不当或防护不到位,有可能被蒸汽烫伤。
高处坠落
拆除大型设备或在平台上、孔洞边、管道支架上作业时,防护措施不到位,有可能发生高处坠落事故。
环境污染
装置停车后,遗留、废弃的危险化学品处置不当,有可能发生跑气等环境污染事故。
除上述危险因素外,拆除过程中还可能存在坍塌、物体打击、起重伤害等危险因素。
作业时应注意哪些?
1.现场作业人员必须全员佩戴安全帽,自觉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,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和标准,听从现场统一指挥作业,严禁盲目违章作业。
2.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,严禁无证违法操作。
3.不得向大气或反应釜等设备容器内排放可燃、爆炸性气体。
4.盲板的拆除管理必须指定专人负责,统一管理。必须按拆除方案中的盲板流程图进行拆除盲板作业。拆除盲板要编号登记,防止漏拆。盲板的厚度必须符合工艺压力等级的要求。
5.凡在含有可燃介质的设备容器、管道上动火,应首先切断物料来源,加堵盲板,经吹扫、清洗、置换后打开人孔通风换气,并经取样化验分析合格后,方可动火。高处动火作业应采取防止火花飞溅的遮挡措施,应对地沟、阀门井、下水井进行水封处理,对低层的设备、管道、阀门、仪表等采取遮挡或封闭措施。
6.装置拆除期间各级安全负责人、专(兼)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到装置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监督。对各个作业环节进行现场检查确认,使之处于安全受控状态。
7.拆除装置现场下水井、地漏、明沟的清洗、封闭,必须做到“三定”(定人、定时、定点)检查。下水井井盖必须严密封闭,泵沟等应建立并保持有效的水封。
8.对存有易燃、易爆物料的容器、设备、管线等施工作业时,必须使用防爆工具,严禁用铁器敲击、碰撞。
9.打开设备人孔时,应使其内部温度、压力降到安全条件以下,且在打开人孔时,应先打开最底部放料排渣阀门,待确认内部没有残存物料后方可进行作业。人孔盖在松动之前,严禁把螺丝全部拆开。在拆卸设备之前,必须经相关人员检查、确认所存乙醇、甲苯、原油、蒸汽、水完全处理干净后,才允许拆开,以防残压伤人。
10.设备拆卸后敞开的管口应严防异物落入,要有严密牢固的封堵安全措施。
11.进入现场施工作业的机动车辆和施工机械,必须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(特别通行证)。车辆安全阻火设施齐全,符合国家标准,按指定路线限速行驶,按指定位置停放。
12.禁止高空抛物件、工具和杂物,工机具、材料和工业垃圾等物品要按指定地点摆放。
13.遇有异常情况,如物料泄漏、设施损坏等,应停止一切施工作业,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。